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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昭和六年廖溫義法院通知藏品圖,第1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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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和六年廖溫義法院通知藏品圖,第2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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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和六年廖溫義法院通知

廖溫義, 程紅塗

立契人:廖溫義, 程紅塗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昭和六年十一月貳日

長:25 x 寬:34 (cm)

870815.01 昭和六年(支)第一六四三號 支拂命令 虎尾郡西螺街西螺九九一番地     債權者 廖溫義 仝郡仝街捕心六三0番地     債務者 程紅塗 請求ノ目的 一金蓬米籾參千參百斤 貨貸料 外ニ右金額ニ對シ昭和 年 月 日ヨリ辦濟ニ至ル迄 ノ割合ニヨル利息 一金若こ籾メキトキい籾千斤付金三十五亦割合ニ依●時價換算金壹百拾亦五拾戔 一金四絲九拾壹錢也 督促手續費用 右債務者ハ此命令送達ノ日ヨリ二週間內ニ 前記請求額ヲ辦濟ス

購置

登錄號:19980010822

本物件為昭和6年(1931)11月2日廖溫義法院通知,張數2張。「臺南地方法院嘉義支部印」戳印1枚,「臺南地方法院嘉義支部法院書記印」1枚,共計戳印2處。債權者廖溫義與債務者程紅塗,請求目為一金蓬米籾3300斤,送達後要在2週內辦理。
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